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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自2006年开始颁布和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政策以来,认定政策在引导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理论讲,政府认定行为有可能是一种信号传递,政府认定可以帮助被认定对象贴上被政府认可的标签,向外界释放有关认定对象质量的积极信号,可缓解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然而当前政府对各级别孵化器认定指标中多数指标无法通过第三方证明,并不一定满足信号显示的前提。同时,政府对孵化器的财政资助与孵化器认定等级挂钩也导致孵化器有可能为获得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人为操控认定指标进行填报,进而弱化了政府认定的权威性,即政府开展的资格认定,往往不一定满足信号有效显示的前提条件。因此,政府对孵化器的认定政策,也有可能因孵化器的机会主义行为而背离认定政策的初衷。基于此,论文将研究问题聚焦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能否作为一种认证信号,向外界传递孵化器的正面信息,从而有助于孵化器获得更多外部资源以提升在孵企业创新能力,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政策信号传递效应发挥作用的内在机理如何?本文首先基于信号传递理论和资源依赖理论,探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政策的信号传递效应对在孵企业创新的影响路径并提出研究假设。其次,本文以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为研究样本,采用倾向得分匹配(PSM)方法系统地评估了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政策的信号传递效应及其对在孵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最后,根据实证结果得出研究结论。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政策具有信号传递效应,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政策可通过信号传递机制向外界释放被认定孵化器的积极信号,降低了资源所有者与孵化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吸引更多的外部创新资源。(2)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政策的信号传递效应带来的人才资源、资金资源、社会网络资源的增加对在孵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各异:人才资源与社会网络资源的增加能够提升在孵企业创新能力,资金资源的增加对于在孵企业创新能力无显著影响。(3)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政策信号传递效应均能显著促进政府主导型和非政府主导型孵化器的人才资源、社会网络资源增加以及在孵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但认定政策的信号传递效应对此二者在反映资金资源的风险投资额的影响有所不同:认定政策的信号传递效应能够促进政府主导型孵化器获得更多风险投资额,但并没有促进非政府主导型孵化器风险投资额的增加。相比非政府主导型孵化器,政府主导型孵化器更能促进在孵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