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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和影响范围的不断扩大使得企业的经济安全已不仅仅是其自身的事情,众多重大舞弊案件的发生让市场和监管部门认识到有效内部控制的缺失会造成投资者及社会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建立有效内部控制的制度规范。 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对内部控制报告的披露效果展开研究,考察在现有环境下内部控制报告制度能否提高企业内控意识,改善内控质量,为信息使用者带来有价值的信息,实现内部控制信息的有效披露。 本文首先基于信息披露的一般理论分析,探讨了内部控制信息的特点以及内控信息有效披露的实现机制。然后对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监管的历史演进进行回顾,并描述了我国内部控制报告的披露现状。在此基础上本文主要研究了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考察企业内部控制报告披露决策的影响因素,初步检验了内控报告披露行为的信号显示作用。第二个问题基于有效内控可以降低企业风险、为内控日标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分析,对内部控制报告披露的内控质量与企业盈余质量的相关关系进行了检验。第三个问题基于有效内控信息可以缓解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进而影响资本成本的分析,对内控报告披露的内控质量与权益资本成本的相关关系进行了检验。 通过实证检验,本文有以下发现:首先,内控自评报告与内控审计报告披露决策都与公司是否设立审计委员会、公司规模、融资动机正相关。除此之外,内控审计报告的披露还受股权制衡、财务状况、实际控制人类型、是否交叉上市、是否聘请“四大”审计财务报表等因素的影响。总体结果表明自愿披露内控报告的企业有着较好的内控条件。其次,内控报告披露行为未产生预期的治理效果,披露内控有效的公司没有伴随更高的盈余质量,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企业并未如实反映自己的内控质量,内部控制报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存在疑问。最后,内控报告披露的信息未得到资本市场的反应,投资者没有因为企业宣称内控有效而调整对企业的价值判断,降低权益资本成本。 基于以上实证结果,笔者认为目前我国内控报告缺乏有效披露的实现机制,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以及内控信息披露效果落实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