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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在推动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中愈发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养老保险以及相应的经办工作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应当体现好、维护好社会成员的切身权益。其中,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养老保险领域的制度空白,充分地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切身权益,提供了制度性的起点公平。制度目标的体现需要有好的经办措施予以落实,缺少了过程公平,最终将难以实现结果公平,也就难以体现制度价值。在目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经办工作中就存在一些影响制度公平的因素。为此,本论文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