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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也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随着世界科学技术工业的迅速发展,全球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也日趋严重。如何才能走出生态危机的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不仅是当前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时代提出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的现实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其核心是“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面对当前严重的生态危机,人类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反思人类自己在这种危机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自己对这场危机应负的责任。正是基于这种理性的反思,生态伦理学应运而生。生态伦理强调人不再是自然的伦理的中心、人应该尊重一切存在物、人与自然协同进化。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黑龙江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近年来,国家又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我们黑龙江省更应抓住这一有利的时机加快发展,使我们的经济迈上一个新的台阶。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富民强省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建设生态省。这是黑龙江进入21世纪具有全局性意义的一件大事,是功在当代,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和系统工程。它可以促进黑龙江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把得天独厚的环境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与良性循环。而如何建设我们的生态省,就更需要社会各界献计献策。本论文从“科学发展观”和生态伦理学理论出发,结合黑龙江省生态特点,研究了黑龙江建设生态大省的问题。分析了黑龙江生态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们黑龙江省要从森林、湿地保护,松花江水污染治理,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改进和城市集中供暖等几个方面加强生态省的建设工作。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生态意识伦理教育,生态消费观教育,生态法律制度建设,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增加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和建构科学技术支撑等项措施来推进生态省的建设。在政府、民间和公民的共同参与下,相信我省的生态省建设目标定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