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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正在经历变革的时期,在不同的学科领域内都提出了不同角度的探索,希求可以促进我国的经济更好的发展。然而,现实情况是在我国经济体发展的过程中,利益的分配不公以及责任的担当不明,公权力的滥用与私权利的被侵占,都导致了我国市场秩序混乱以至于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因而,以“责任”与“信任”为切入口呼吁建立诚信市场经济的研究甚多,但不得不说,单纯的靠个人或企业提高诚信意识,负担起整个社会经济的责任,不仅不现实也不公平。因为不管个人还是企业都处于一定的社会面和组织系统中,如何将组织系统——企业——个人统一起来,使之建立一个完善而运行健康的责任体系才是重中之重。这样的探索,使得国内的研究者将眼光投向了西方资本市场,以期得到有效的解答。“信托责任”本身的提出给出了另一个角度来探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良方。因此,本文的立意就在于以哲学的视角尽可能全面而成体系的论述“信托责任”,并提出利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建设的若干建议。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主要由“信托责任的一般定义”以及对“信托责任产生的理论背景”两个方面生发开来,提出多角度的哲学释义。第二部分是详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信托责任的现状。第三部分同样是围绕信托责任的哲学内核,从本体论、文化和人学角度提出了如何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托责任问题的路径。最终的目的是希望提供可行的方法来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良序、和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