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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山东半岛成为中国“十二五”规划中第一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发展区域。山东省海洋产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有效围绕发展规划进一步确定海洋产业发展重点,针对山东省海洋产业结构不合理、布局分散等普遍性问题以及其他特殊性问题寻找解决方法,成为当务之急。海洋经济对资金的需求量极大,发展和完善海洋产业投融资法律政策,有效运用国家财政和利用市场吸收闲散资金解决海洋发展资金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也是国家保障海洋经济发展的基本措施。因此,制定和完善中国的海洋投融资法律,加大财政投入,鼓励银行信贷,发展民间资本市场是海洋开发利用发展的基本途径。 本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海洋产业投融资法律政策概况。本章对海洋产业及海洋产业投融资法律政策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阐述,并对投融资法律政策对海洋产业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进行总结,进一步引申出投融资法律政策对海洋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第二章海洋产业投融资法律政策现状和评价。本章重点在于中国海洋产业投融资法律政策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内法律政策的疏通整理。从国家和区域两个不同的层次进行宏观的评价,主要围绕海洋方面、投融资方面,通过主体结构、创新方式不同的对象进行分析,希望找出存在的不足之处,能够为完善海洋产业投融资法律政策引导出路径和突破口。 第三章国外海洋产业投融资法律政策借鉴。文章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美国和日本两个国家的海洋产业投融资法律政策的规定进行了考察。总结两国投融资法律政策的现状,与中国实际情况相比较,分析找出国外具有的优势,进而为海洋产业投融资法律政策的完善提供借鉴。 第四章完善海洋产业投融资法律政策。在上述部分充分的阐述之后,分别吸收实际调研遇到的海洋产业投融资法律政策问题经验和国外先进的海洋产业投融资法律政策形式,拟定海洋基本法、海洋产业促进法,从法律层面完善海洋产业法律体系,国家政策发展多元化投融资主体层次,鼓励延长信贷期限,扩大吸引外资,创新金融方式,山东省要立足实际,打造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渔业、海洋制造业、海洋服务业重点体系,积极吸收国外风险投资基金模式,民间资本投融资模式,因地制宜实现本土化,发掘山东省金融潜力,落实金融政策,促进蓝色经济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