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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性论》题为“人格同一性”的那一节中,休谟考察了人格同一性的本性和基础,阐发了他对这一主题的见解。他坚定地相信他的理论能够解释我们发现或意识到人格同一性的方式。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的命题,把自我看成是一个独立的精神实体;洛克否认用同一个精神实体来界定同一个“自我”的做法,但是他又承认自我依存于实体上,因而,洛克的自我观念是不彻底的。休谟从彻底的经验主义的立场和原理出发,坚决否定了形而上学实体性的自我存在,从根本上动摇了自近代以来笛卡尔和洛克等人主张的实体概念。休谟的自我概念启迪了康德的批判哲学,也为现当代哲学的发展开辟了道路,留下了空间。然而,在《附录》中,休谟写到:“在我较严格地检查了关于人格同一性的那一节以后,我却发现自己陷入了那样一个迷境,使我不得不承认,我既不知道如何改正我以前的意见,也不知道如何使那些意见互相一致。”①他试图解决这个难题,但是到最后也没有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令人迷惑不解。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休谟感到不满,并导致对自我说明的前后不一致?这部分是无关紧要的话题,还是提出了重大的哲学问题?通过对这一问题进行理论上的梳理,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和把握休谟的哲学思想。该问题由此引发了许多讨论,但是关于休谟对人格同一性的解释和他感到非常不满的理由学术界仍然缺乏一致的意见。我认为导致意见不一致的原因是迄今为止提出的解释没有哪一种成功地描述了休谟本应该发现的令他感到困惑的难题。本文首先全面的考察休谟对人格同一性的本性和基础的说明;其次,在简要地概况他们的观点之后,我会逐一说明反对目前存在的四种解释休谟所担忧的事情的理由,然后提出我自己的相关见解。如果我是正确的,休谟的观点中确实存在一个严重的不一致——休谟自己显然是认识到了的,尽管他的批评者没有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