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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位于祖国西南边疆地区,从元、明、清、民国时期,直至建国初期仍保存着土司制度,土司制度在云南实行数百年,其势力根深蒂固。民国时期云南历届政府因内外因素的制约,难以采取武力强制废除云南的土司制度,因此民国政府采取“渐进”的方式,通过设置行政机构、重新调整行政区域、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等方式,不断强化对边疆地区的控制。从元至清,土司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不断完善、逐步严格规范的过程。元代创设的“蒙夷参治”已确立了云南地区土官承袭制度,其承袭顺序皆按照子侄兄弟及妻子。明代的土司制度在元代的基础上更为完备,严格规定了承袭人顺次、承袭资格、应袭人的才识人品等细则。清代土司制度在继承明代制度上有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严格规定承袭人的继承顺序、承袭人年龄、承袭手续和承袭期限。民国时期的云南土司制度的存留,一方面是对历代土司制度的继承和延续,另一方面是由于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促使云南地方政府采取“缓进”的政策,对云南土司制度实行了保留、承认、重新规范的管理政策。元、明、清中央政府都很重视儒学教育对管理土司的作用。文献中关于元时在云南传播儒学的记载不多,但元政府在云南设置了专门掌管文教的机构,以传播汉字、儒学。明朝统治者在云南各地置“府州县学”,培养土司子弟忠、义、礼、智、信的儒家道德规范,准许土司子弟进入国子监学习,增开土司子弟的致仕途径。清政府在云南兴学校、立义学、建书院,广泛设立教育机构,汉文化教育不但惠及土司子弟,土民与少数民族子民都可以进学校接受汉文化教育,土民也可以和土司子弟一样进行科举考试,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促进了儒学在云南地区的发展。民国时期,龙云在云南实施的《云南所属各土司地方行政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和《土司子弟留学之保送及待遇》,推动汉文化教育在云南地区发展的高潮,加速汉文化对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同化。其中,南菁学校的建置和发展,是民国时期云南土司地区进行汉文化教育情况的一个缩影,从中可以看出政府对汉文化在云南地区实施的重视,在南菁中学接受过汉文化教育的土司子弟,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国家责任感,在抗击日寇的战役中表现出高度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拥护政府、守土卫民,为中华民族的独立做出了巨大的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