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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评价电针“循经取穴”治疗功能性消化不良的临床疗效。 方法: 按照中央随机、对照、盲法的临床试验设计,将42例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随机分为两组,试验组和对照组。试验组采用循经取穴电针治疗,对照组选取非经非穴电针治疗。治疗结束后对患者采用疗效的总体评价、利兹消化不良调查问卷(LDQ)、上腹痛和餐后饱胀感的综合评分、尼平消化不良指数(NDI)、健康相关生活质量评分(SF-36)这5个量表进行评价。研究周期为6个月,其中临床治疗4周,每周连续治疗5次,休息2天,入组后第4、8、12、16、20、24周各随访一次。 结果: 1、2组受试者基线情况一致,具有可比性。 2、经穴组疗效90.48%,非经非穴组疗效76.19%,经穴组疗效优于非经非穴组,两组间比较p<0.01,有统计学意义。在经穴组内,第1、第2次随访与治疗后的疗效评价相比无统计学意义。在非经非穴组内,第4、第5次随访与第2次随访的疗效评价具有统计学意义。 3、两组在治疗后及各随访时间相比,LDQ量表得分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经穴组内,治疗后及5次随访与基线相比有显著差异,P<0.05;非经非穴组内,治疗后及随访1、随访2与基线期相比有统计学意义P<0.05。 4、两组在上腹痛和餐后饱胀感积分上,治疗后及各随访时间相比有统计学意义,P<0.05;经穴组内在治疗后、随访1-5与基线期相比都有统计学意义;非经非穴组内在治疗后、随访1与基线期比较有统计学意义。 5、NDI量表症状积分在前三次随访时,两组之间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NDI量表生活质量评分相比,在治疗后相比都有统计学意义P<0.05。 6、经过治疗后,两组FD发作次数在随访1-4相比有统计学意义P<0.05;经穴组发作次数少于非经非穴组。 结论: 1、电针治疗FD安全、有效,经穴组疗效优于非经非穴组。 2、经穴组在治疗患者上腹痛、餐后饱胀不适等主要症状、提高生活质量、减少患者症状发作次数方面,近期、远期疗效均优于非经非穴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