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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研究表明,人类在生活和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向大气排放的二氧化碳、甲烷等是导致全球温度升高的主要温室气体,其中又以二氧化碳的作用最为显著。在近一个世纪以来,人类大量使用的矿物燃料是导致了全球变暖的重要原因,随之而来的是各种气候与环境问题,诸如极端天气频发、雾霾对我国大部分地区发起攻势等。在此背景下,人们试图通过经济发展方式的改变来扭转这一状况继续发展,以低排放、低消耗、低污染为特征的经济发展方式——低碳经济也就顺势而生了。但是,发展低碳经济的资金问题,就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国际组织研究和讨论的焦点。这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就是国际性金融机构、银行等金融系统纷纷涉足低碳经济领域,使与低碳经济发展最为紧密的低碳金融市场纷纷兴起。随后低碳金融法律制度的建立,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并逐渐成为世界各国抢占低碳经济发展制高点的秘密武器。各种服务于碳排放权交易的金融法律制度也不断诞生。为了抢占这一制高点,解决中国低碳金融法律制度建设的问题就成了焦点。能源和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而低碳经济的发展,则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可以解决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中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然而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金融支持就成为必要,但是如果没有法律制度为金融支持低碳经济来保驾护航的话,实现低碳经济的发展和产业升级转型将成为空谈。本文通过运用综合分析,总结归纳、文献研究等多种方法对国内外现有的低碳金融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发现我国在低碳金融法制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现在现有的立法层次较低,效力不强,很多是原则性规定,缺乏操作性。因而本文认为,我国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为我国设计构建一部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指导理念、以公平、生态效益优先、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并重为基本原则的低碳金融基本法,为我国低碳金融的长足发展奠定扎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