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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同男性之间的平等程度是评价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自建国以来,男女平等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同时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保障了女性与男性拥有着同等的教育、就业、医疗等权益,其中保证女性与男性有着同等的就业权益对我国现阶段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在宪法和法律保障之外的社会意识层面,职业平等性问题依然存在于当今时代的一些企事业中,表现为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权益在某些大多数企业的管理过程中得不到充分的保障,这极大的阻碍了女性自身价值的实现,有碍社会的和谐发展。这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人力资源已经成为当今同行企业之间竞争力的重要砝码和战略资源,人力资源专员开始被赋予业务合作伙伴(HRBP)的角色,在招聘过程中对求职者和员工的继任直接影响着企业日后的发展。但是在现实中,部分企业人力资源专员的职业性别平等意识又显得较为淡薄,在企业求职者的甄选以及员工继任过程中,考虑到女性生理、历史、文化以及社会等诸多的因素,对女性要求更为苛刻。这显然成为职业的性别不平等问题的主要体现。本文针对上述问题,试图通过文献综合和现状分析来更加细致的了解中国企业中职业的性别平等问题,以HRBP为对象进行论证,试图通过对人力资源专员采取措施来影响和提高整个企业的职业性别平等性。本文首先在引言部分描述了本文所研究内容的背景、意义、现状和研究方法;主体内容主要通过五部分进行详细论述,一、阐述职业性别平等意识的概念以及分别从认知和情感两方面描述职业性别平等意识的内容;二、从职业的性别不平等角度阐述了其具体的表现、问题以及相关的原因分析;三、概括了人力资源专员在推动女性职业性别平等过程中所起到积极作用及现实的可能性;四、分别从法律、社会责任、对人力资源的培育和具体方法几个方面论述了消除人力资源专员在职业性别不平等问题上的对策与建议;五、最后从三个方面得出本文的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