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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是引进新事物,不同文化之间加强理解与交流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在西方文化语境下,人们一直认为翻译理论具有规范性作用。对翻译规范性的探讨,可以追溯到西塞罗的翻译理论,即严格规定译者该如何翻译。赫尔姆斯之后,规定性翻译理论受到了质疑。一些译界学人尝试用描写性方法探讨翻译问题,他们通过研究支配源语与译语文本产生和诠释的社会意识形态系统,试图冲破翻译理论规定性的模式,将翻译活动置于译语文化系统之中,认为翻译活动是受译语文学系统中起规范作用的那些法则支配的。 规范是正确概念的社会现实。规范理论的任务是澄清规范的社会现实和正确概念的客观性在一个社会中是如何产生、如何构建以及如何完成的,而语言规范理论是描写性的,主要探讨规范的种类和功能。规范是可以学的,因为它发端于在人们潜意识中形成的语言数据的系统化。此外,语言规范在一种语言的地位确立中起着非常重的作用,即通过培植语言规范确立语言的标准化。同时,语言规范之间的冲突是语言变化的原动力。 影视字幕翻译是一个新兴的翻译领域。“影视”可从符号学的角度界定为通过视觉和音响传达多码意义的符号。这既决定了,必须将影视字幕翻译置于一个更广泛的动态跨文化语境中考察;也决定了,影视字幕翻译受不同于其他翻译形式的因素,即形式因素和文本因素的制约。文本因素是指电影的视觉语境强加给字幕的那些因素,而形式因素则包括空间因素和时间因素。时间因素在译者决策过程中尤其发挥关键的作用。 本文采用历时和共时的研究方法,借助图尔里、切斯特曼、卡米萨罗夫、赫曼斯和皮姆等学者的规范理论,认为影视字幕翻译不但是受规范制约的语际交际活动,也是确立规范的活动;并借助图尔里和切斯特曼的翻译规范理论建立起一个适用于字幕翻译的规范模型,由此得出结论认为,规范研究拓宽了翻译研究的领域,翻译规范理论具有广泛的实用性。本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主要从规范的定义,正确概念与规范的关系,规范的可学性,及规范、习惯与规则之间的相互关系等方面分析了“规范”这一概念的内涵,论述了语言规范及分类,重点分析了翻译是一项受规范制约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