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国政府经历了由“管理型”政府向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转变,要求公共部门更加关注人民群众诉求的变化。1993年,国家税务总局首次提出“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纳税服务理念。2008年,纳税服务司正式组建[1],从此开始,各地省市级才陆续设置专职纳税服务机构。“十三五”时期,是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更是具有时代特色。而我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起步较晚,尽管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体制研究和实践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但未来的的持续改革尚有空间,发展之路任重道远。2014年1月1日开始,泸州市地税局开展城区范围内部分涉税事项“同城通办”试点。在此基础上,于2016年12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同城通办”的升级版——“全市通办”。2016年11月20日起,四川省地税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部分涉税业务“省内通办”。在逐步推行过程中,对于工作流程的合理设计,保障了推行工作的有条不紊;资源整合创新改革,助力了推行过程中的平稳运行;借力外部联动,打造了多部门、多单位、纳税人多方互利共赢的局面。“通办”是打破传统的区域性管辖限制,实现纳税人不论在哪个经营地点和所属地税机关,均可自由选择地税服务厅来办理涉税事项的新型办税模式。作为一项纳税服务新举措,不仅有利于纳税人降低纳税成本、助力绿色发展、为纳税过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促进了税务机关本身优化资源整合,提高运行效率,有力提升了税务形象,让纳税人看得到税务机关切实诚心打造纳税服务的初心。本文综合运用文献查阅法、实地调研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财政理论、税收遵从理论等相关理论,对泸州市地税局推行“同城通办”纳税服务试点的案例展开研究,通过深入分析案例推行流程、采取的关键举措,得到相关启示,归纳和总结先进思路和创新实践经验,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以期为基层税务机关推行“同城通办”,深化纳税服务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