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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房地产市场在持续火爆了六年后,2007年首次出现了暴跌,加之次级抵押贷款还款率低,最终导致了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并由此引发了一场殃及全球的信贷危机。“次贷危机”的发生,说明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出现了问题。在金融监管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是银行监管。所谓银行监管主要是指政府设定的监管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银行组织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以促使其合法、稳健运行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近代中国银行监管制度是我国金融制度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历史的角度对其进行研究,有助于揭示近代中国银行监管制度发展演变的轨迹,能够为我们今天进行的银行监管制度改革和完善提供纵向比较的历史经验。本文分为4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笔者详细阐述了本文的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目标,进而提出研究中国银行监管制度发展演变对当代中国的意义。第二部分“清末银行监管立法的历史背景”,文中论述分析了清末银行业诞生的历史条件,简述了中国本土银行业初步发展情况,从而进一步解析了清末银行监管立法设立的历史背景。由于清末银行业缘发于国外银行的进驻,所以文中具体分析了西方银行理论和银行立法对清末银行监管立法的特殊影响。从总体看,近代中国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银行监管立法从无到有,并逐步完善,为监管机构履行职责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提供了必要的依据。第三部分“银行监管立法及其形成的监管机制”,本章详细讨论了银行监管的通行法规,以及对较有普遍意义的储蓄银行法和非常时期一般性行政性规定作了一定的阐述,回顾了近代中国银行监管法规体系的建设过程。并对清末、北洋时期一线一元监管方式和国民时期一线三元监管方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可以看出近代中国近代银行业监管由比较单一的一线一元监管体制逐步迈入了监管效益相对较高的财政部、中央银行、四联总处一线三元监管体制,加强了政府对近代银行业的监管力度。第四部分“近代银行监管立法之评价”,本章主要分析了近代银行监管立法的进步意义、及银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总结了我国当前银行监管立法应当从中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