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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过去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法治一词又再次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胡锦涛同志肯定了我们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成绩,“基层民主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成绩显著”,但是同时也提醒了我们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仍面临着许多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我们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基础和价值观导向,无疑对我们今后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特别是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如何与我国当今社会实际相结合,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得到实现应当是我们研究方向的重中之重。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只有了解了事物的性质和内涵才能针对问题采取恰当的对策,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现途径,必须首先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在这一部分中先是通过理念的基础含义逐步引申出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并且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思想进行详细的比较,得出二者的根本区别以及为什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是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科学理念。其次详细介绍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包括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法治思想,为进一步深入了解其内涵提供不同角度的思考。最后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进行了阐释。通过上述三部分内容相互结合,系统认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第二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实践中存在的障碍。其主要包括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法治思想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间的冲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立法、司法、行政法治等实践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党与法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权力制约与法治的关系处理不明确以及我国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教育及引导机制等方面的欠缺影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等四大方面。只有找出了阻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践存在的问题,才能更好更快的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树立进程。第三部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现途径。本部分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实践中存在的障碍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尽快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落实,是本文的落脚点。第一,扬长弃短、正确分析和利用传统文化和西方法治思想;第二,加强立法、司法和行政法治环节的建设;第三,正确处理好党与法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权力制约与法治的关系;第四,加强宣传和教育,树立公民现代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