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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财政困难是我国特大难题“三农”问题的突出表现之一。研究乡村财政困难问题对于完善我国财政理论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重大现实意义。造成乡村财政困难的原因有很多,也是长期累积的结果。在充分借鉴国内外专家学者们对该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力图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提出重视效率也不能忽视公平,并从城乡统筹的角度来思考这一问题。本文主要结论和创新之处有:1、结合中国乡村实际,认为重视效率也不能忽视公平,从对城乡统筹的角度考虑,提出我国乡镇政府的财政职能应该是提供乡村范围内主要受益的扩张型公共产品和服务及特殊公共产品和服务。乡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根据市场经济的共性和各国实际的个性可分为两大类,一般公共产品和服务与特殊公共产品和服务;乡村一般公共产品和服务,根据是否涉及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或发展权,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基本型公共产品和服务与扩张型公共产品和服务。2、联系中国国情,借鉴国外乡村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经验,提出我国乡村财政支出责任划分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受益原则、公平原则、均衡原则。乡村基本型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支出责任应划归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并对乡村扩张型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责任在县乡之间、乡与村之间进行划分。乡村扩张型公共产品和服务根据其包括的内容可以划分为管理类、生产类和生活类三种类型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在县与乡之间,管理类公共产品和服务具有比较明确的划分,分为分税制型、收支包干型和统收统支型。对于乡镇级政府而言,生产类、生活类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宜强制性规定必须提供,可由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实际需要有选择地提供。对于乡与村之间的支出责任划分,不应规定村级组织必须承担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责任,而应根据村级组织的财力以及村民意愿,自愿地选择承担公共产品和服务支出责任。3、利用2000年以来的《地方财政统计资料》的数据,结合笔者社会调查取得的第一手资料,深入分析了我国乡村两级的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乡镇级财政支出规模过小而不能满足乡村的基本公共需要;乡镇级财政支出规模呈相对缩小趋势,乡镇财政被边缘化;乡村财政支出在地区之间存在不均衡现象,表现在人均财政支出上,差距更为悬殊;乡村财政支出主要用于行政管理方面而不是社会发展项目上。提出进一步优化乡村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的原则,包括:遵循政府财政职能的原则、满足公共需要的原则、注重发展性支出的原则和地区间均衡的原则。4、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基本原理,结合我国乡村实际情况,对乡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初步设计,该指标体系包括三个类型的指标,即经济性指标、效率性指标和有效性指标,每一类型指标又包括若干个次级指标。并利用调研取得的数据对某调研乡镇的行政支出进行初步的绩效评价。5、提出若干政策建议,包括: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项目、分地区、分步骤地提供乡村基本型公共产品和服务;调整和优化乡村财政支出的规模和结构;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区域间乡村财政支出的不均衡;逐步建立我国乡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