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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便一直处于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随着经济的增长,众多的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出来,犯罪率也不断攀升,并且犯罪行为越来越智能化、组织化和隐蔽化,以公开侦查为主导的传统的犯罪侦查模式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秘密侦查被越来越多的运用于侦查阶段,同时许多现代科技成果也被运用于秘密侦查之中,将秘密侦查的秘密性和强制性等特征放大。但我国受历史文化传统的影响,传统观念重视社会价值、伦理道德和国家利益,而漠视社会中个人的权利保护,因此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司法传统观念,侦查行为也带有很强烈的神秘文化色彩,直接导致了秘密侦查的法律规制不到位,进而影响到秘密侦查所获证据的相关立法不完善。因为我国法律对秘密侦查所获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等并没有明文规定,所以秘密侦查证据的证据能力也缺乏法律支持,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秘密侦查所获证据却大量使用,甚至在庭审中不经过质证等程序而直接采纳,不仅容易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会引发司法实践中的诸多问题。本文仔细研究了国外秘密侦查和秘密侦查证据的相关立法,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展开了对我国秘密侦查所获证据证据能力的研究。文章首先阐述了秘密侦查的概念辨析、缘起与发展等基本性问题,随后分析了现今我国秘密侦查的主要措施和分类,并在借鉴众学者的基础上总结了秘密侦查的主要特点,第一部分主要为秘密侦查概述,为后文秘密侦查证据证据能力的提出、深入研究和分析对策做好铺垫。第二部分主要列举了其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关于秘密侦查和秘密侦查证据的学理观点和立法措施,以作为本文的借鉴,并以此为立足点,在本文的第三部分研究总结了我国学界的观点和立法现状,从产生的社会实际问题等角度出发,深入剖析了导致这些问题的结症之所在。在文章的最后一部分,笔者通过前述分析和研究,提出了构建我国秘密侦查证据证据能力制度的初步设想,并从基本指导思想和具体制度构建两方面进行论证,内容包含秘密侦查和秘密侦查证据的立法、证据规则的确立、专业技术证据制度的引入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