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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人员所承担的各种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依据法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使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行为。而公民参与行政问责,主要是指公民个人依法启动国家的制度资源,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活动进行质询并追究其责任的社会活动。本文从公民参与的角度来切入分析行政问责,分为四章的内容: 第一章是概述,主要介绍行政问责的内涵及其构成要素,并进一步阐述了公民参与行政问责的涵义及其意义,以达成对公民参与行政问责整体框架的基本认识,为文章之后的分析奠定基础。第二章是公民参与行政问责的理论基础,主要从人民主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的角度来探讨。第三章是我国公民参与行政问责的现实困境,从我国的现状出发主要包括行政问责文化的缺乏导致参与的冷漠;信息获取的不足制约参与的进行;公民参与行政问责制度的缺失阻碍参与的发展;责任追究的难以落实影响参与的结果。第四章是我国公民参与行政问责的对策,这章主要是基于前两章中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困境的内容提出来的解决路径,主要包括加强行政问责文化建设,优化主权在民的文化土壤;完善政府的信息公开机制,实现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信息对等;构建公民参与行政问责的制度平台,体现还权于民;改善责任追究机制,实现对理性经济人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