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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当前水电发展形势看,移民与生态环保己成为水电开发成败的关键,而移民安置又是移民工作的核心。云南水能资源丰富,是国家水电发展战略的重点。但由于云南地理条件特殊、人地矛盾突出,加之受传统“以土安置”单一理念的影响,使搬迁后资源转化成的资本比搬迁前资源还差,挫伤了广大移民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使云南水电移民工作难以推进,水电移民安置政策创新势在必行。目前云南出台的“16118移民安置模式”(以下简称“16118模式”),是一种不突破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的制度创新,将从根本上缓解水电移民安置矛盾,极大地推动云南水电支柱产业建设。
论文第一部分阐述了“16118模式”的基本内涵。通过对金沙江中游水电移民安置形势的剖析,对“16118模式”产生过程及试点成果的介绍,认为创新移民安置方式是云南水电顺利发展的关键,是历史的必然。其主要内容是:立足一个长效补偿机制,实行六种安置方式并举,建立一项库区发展资金,享受统一后期扶持政策,采取八条移民安置措施。
论文第二部分论证了“16118模式”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通过对中外主流移民安置模式与“16118模式”的比较分析,认为该模式有其特殊性和针对性。通过对中外有关移民理论的探讨,加深对创新水电移民安置模式问题的理解,提出基于“16118模式”创新云南水电移民安置模式的基本思路。通过对制订“16118模式”涉及到的国家普适性法规、特例性法规、有关地方性法规等相关法规政策的梳理,认为该模式的法规政策依据是充分的。以新老移民条例出台、“16118模式”出台时点为依据,将云南水电工程分为三个时段,从中选取13个典型的大型工程,通过对三个时期水电移民的八个评价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对比分析,认为“16118模式”具有现实科学性。通过对拟建的金沙江中游龙头水库移民安置“16118模式”的模拟分析,认为该模式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
论文第三部分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对策。尽管“16118模式”的实施已卓有成效,但笔者认为还存在长效补偿的成本未全面内部化,建立“移民公积金”制度障碍多,执行移民政策中易出现误导,调查确认移民承包耕地困难,原安置区群众心态失衡,移民政策缺乏稳定性,正面宣传少等七方面的问题。本文尝试结合近年国家出台的新政策和云南实际,提出进一步改善的对策,即完善电价机制,实现移民外部成本内部化;完善“移民公积金”制度;移民长效补偿费发放必须以承包耕地为基础;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依法确认移民承包耕地使用权;依托产业发展带动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发展“三统一”体制;加强宣传,增强透明度;进行参与式规划。
最后,针对前面分析研究,认为“16118模式”改变了“重工程,轻移民;重搬迁,轻安置”的状况,为移民脱贫致富提供了政策保障,利于云南水电产业的发展;是对破解传统“以土安置”方式难题的大胆尝试,对全国水库移民政策创新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是一个纲要性政策,其深化、落实和完善仍有一个过程;其完善必须和电价制度改革相结合,要求实现移民和生态环保外部成本内部化;优势产业的扶持必须在电站取得发电收益适当时间内就开始启动;应逐步完善移民参与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
本文旨在为水电移民政策的决策者提供参考,愿与有志于水电移民安置模式研究的同仁共同思索,共同努力,为我国的水电移民安置研究与应用献出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