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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科学素质的提高,对于增强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对于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科学素质教育政策在我国执行数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本研究运用文献法和内容分析法,通过对科学素质教育政策相关政策文本的考察,发现我国科学素质教育政策内容存在以下问题:政出多门,责任主体不明确;可操作性不强,许多政策无法落实;缺乏系统性;政策衔接不紧凑;具体来讲,可操作性不强,很多政策无法落实表现在:体制方面,对各级“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明晰;课程方面,课程政策没能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学生方面,缺乏具体明确的质量政策;经费方面,资金调度数额不明确、监管不到位,对非法占有资金惩罚力度不够。缺乏系统性表现在:诸多政策主要侧重在中小学阶段,对于学前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关注不够。诸多政策主要侧重学校科学教育,对于家庭科学教育、社会科学教育重视不够;政策衔接不紧凑表现在:不同教育阶段、不同类型的科学素质教育政策之间衔接不紧凑。课程内容之间的衔接不紧凑。针对这些问题,我国科学素质教育政策内容应从四方面构建:加强部门间的协同,突出教育部、科协在科学素质教育中的中心地位;增强政策的操作性;增强政策内容的系统性;增强科学素质教育政策之间的连贯性。具体来讲,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应做到:体制方面,对各级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应设定详细的规定。课程方面,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增强科学课程政策的针对性。学生方面,制定合理的人才培养标准,对科学素质教育质量进行定期监测。经费方面,资金的调度明确具体数额,运用法律等手段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增强政策内容的系统性应做到:各级各类教育要均衡发展。加强家庭、社会对学生的科学素质教育;增强科学素质教育政策之间的连贯性应做到:加强不同教育阶段、不同类型科学素质教育政策之间的衔接。加强科学课程内容之间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