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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写作意义银行保险亦称为银保合作,目前比较权威的定义是指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而进入保险领域。银保合作是在欧洲金融、税收和立法产生巨大变化的背景下诞生的。它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80年代后西方国家通胀的出现和金融市场的剧烈动荡以及利率、汇率的大幅变动。这种变动引发了金融改革和创新的浪潮,其中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相互融合渗透产生了保险营销业务的一种新形式---银行保险。银行保险实现的方式也即经营模式可以是银行通过设立自己的保险公司直接销售保险产品;或者是银行通过收购现有的保险公司或与保险公司进行合并进入保险领域;或者是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出资建立一家新的保险公司;或者是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由银行利用其经营网点销售保险产品。与欧美银行保险发展的历史及现状相比,我国的银行保险出现的时间相对来说较晚,但发展速度还是比较快的,最根本的原因是我国具备了银行保险发展所需要的外部环境,包括经济、政策法律、人口、文化等因素。经济因素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给银行保险的需求奠定了物质基础;政策法律因素是我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允许银行开办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中间业务;人口因素是我国十几亿人口和老龄化的人口结构意味着巨大的银行保险需求;文化因素则在于中国人消费意识或消费观念中对银行的信任和依赖。而从银行与保险公司自身来说,由于面临的竞争压力不断加大和自身利益的原因,银行与保险公司也希望通过银行保险增加收入和利润。这些因素使我国的银行保险在短短几年内迅猛发展,如今已经与个险、团险一起成为保险公司三大业务支柱。虽然我国银行与保险双方都已经认识到银保合作给自身业务发展、经营成本的降低和客户利益最大化带来的多方面的利益,但从总体来说。我国银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