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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暴力抗法现象在行政和司法领域广泛存在,民事执行中的暴力抗法是民事司法制度中不可忽视的焦点问题,成为执行制度中无法克服的痼疾。司法是社会正义的底线,而部分民众采取暴力手段对抗国家司法权威,构成了转型时期的中国与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的重大差别,是一个典型的“中国问题”。暴力是社会冲突的剧烈表达,因此,暴力抗法现象应当得到足够的重视。虽然司法实务界对暴力抗法现象极为关注,并进行了相关调研和对策研究,但均不够深入;而理论界倾向于以学科框架确定研究对象,尚未对这一问题予以特别关注。本文将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问题中心主义”的研究进路,尝试以社会新闻作为经验材料,通过网络搜集、CNKI搜索以及查询相关文献、实地访谈等方式搜集到1983年至2006年二十余年间的356个暴力抗法案例材料,并以此为依托,对民事执行中的暴力抗法现象进行客观评述,提炼其八个方面的特征,从抗法者和国家两个维度解析其原因,进而提出治理对策。在对中国民事执行中的暴力抗法现象总体状况、发展态势、促发原因、治理状况等方面透视当前中国社会的司法状况和司法机关所面临的困境。文章的导言部分指出研究民事执行中的暴力抗法现象所具有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对相关研究进行简要梳理,说明本文研究方法和试图达到的目标;正文第一部分,对文章的研究对象“民事执行中的暴力抗法现象”进行较为清晰的界定,提炼出研究对象的要件,并在此基础上搜集样本。其次,对样本的搜集方法进行详细说明和评述,并通过样本统计表格反映暴力抗法地区分布的总体情况;正文第二部分,从所搜集到的样本材料所反映的情况当中提炼暴力抗法八个方面的特征,包括:民事执行中的暴力抗法现象地域分布广泛,具有多发性;抗法主体复杂多元,但基层党政机构和农村居民、公司、企业、厂矿等商事主体的抗法尤其突出;暴力抗法具有鲜明的群体性特征;冲突激烈,对抗性,破坏性极强;抗法样态多样;暴力抗法事件具有突发性以及暴力抗法的城乡差别和地域差别。从对其特征的展现和分析中反映暴力抗法的方方面面,并透视中国转型时期的社会状况。正文第三部分,从抗法民众和国家两个维度分析其原因。首先,从民众的角度来看,笔者对中西公民法治观念进行了对比考察,指出影响暴力抗法现象的传统文化意识因素,包括人治传统之下的“官本位”思想、奴性文化,崇拜权力、迷信暴力的传统、法不责众传统;笔者还探讨了现代文化意识,包括:民主意识的普及、权利意识的觉醒、主体意识的增强,在当前特定的社会背景之下对暴力抗法现象有潜在的激发作用;对暴力抗法者的两种抗法动机:冒险逐利、权利救济进行考察。其次,从国家这一方面看,司法权威的失落是导致暴力抗法最直接的原因。笔者进一步分析了造成中国司法权威失落的原因,包括:对暴力抗法事件处理不力,对抗法行为扼制力度不足;执行立法、制度不完善,执行人员素质偏低,执行机构力量不足;司法制度上的诸多缺陷导致司法裁决没有公信力,民众认同程度低等。最后,笔者结合中国转型时期的社会状况分析指出暴力抗法现象存在的必然性。第四部分,在前述分析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首先,笔者对目前司法实务界处理暴力抗法事件的方式和新举措进行简要评述;其次,分别从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完善执行制度、树立司法权威三个方面提出完善对策。笔者认为,国家要克服暴力抗法,建立司法权威,不仅要大力完善司法制度本身,提高司法质量,树立司法为民的观念,更重要的是真正实现司法机关在政治格局当中的独立地位和权力空间。这样,司法机关才能真正担负起解决纠纷、保障权利、实现正义的理想目标,才能在民众心目中真正享有权威。当然,治理暴力抗法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国家和社会多方面的努力,优化司法的外部环境。最后,文章的结语部分提出了对“暴力抗法”这一主题进一步研究可能的拓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