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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例指导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和充分发挥行政指导性案例作用而创立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是对行政诉讼中的“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司法回应。行政案例指导制度包括行政指导性案例的发布主体、遴选标准和效力定位等内容。行政案例指导制度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判例制度,行政指导性案例不同于判例,判例是“法官造法”而行政指导性案例是“法官释法”,是总结法律经验法则而不是创制法律经验法则,判例具有法源地位,而行政指导性案例重在说理,不是法官审判的依据,总之两者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行政案例指导制度具有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司法效率,填补行政立法的不足和促进司法公正等功能。但是实行行政案例指导制度以来,行政指导性案例的发布情况和司法应用情况不容乐观,这与理论界对行政案例指导制度的热情和期待形成了对比,也与司法实践对行政指导性案例的现实需求不相适应。正如法律的生命在实施,行政指导性案例的生命也在于实施和应用。行政案例指导制度存在着遴选标准宽泛、数量少、发布主体单一、效力定位不清晰和保障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应当从理论上与实践上进行相应地解决。本文正是以促进行政指导性案例的司法应用,充分发挥行政指导性案例的作用和效果为初衷,研究行政案例指导制度的含义、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完善对策等,力求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希望中国行政案例指导制度这一新生事物能够在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中更好地发展下去,在与相关法律的配合中去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并实现自身的价值。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研究我国行政案例指导制度的一般理论,二是分析我国行政案例指导制度的功能与价值,三是我国行政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现状及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困境,四是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寻找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第一部分中,首先从行政案例指导制度的概说介绍入手,包括指导性案例、行政指导性案例和行政案例指导制度的含义,其次介绍行政案例指导制度的主要内容,再次比较分析行政案例指导制度与判例制度等域外相关对象的区别,最后分析界定行政指导性案例的法源地位。在第二部分中,介绍行政案例指导制度的功能,主要包括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填补行政立法漏洞和增强司法认同感等方面的功能,体现了行政案例指导制度的价值。在第三部分中,首先分析行政指导性案例的现状,包括发布情况和司法应用情况,其次分析存在的相关问题,包括遴选标准、案例数量、发布主体、效力定位、适用保障和监督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在第四部分中,针对第三部分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地解决对策,力求清除理论和实践中障碍,完善行政案例指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