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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80年代首次发行国库券至今,我国证券市场建立已有20多年。在这段发展历程中,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试点到正式确立,如今已经扩展到了全国范围。交易品种也由单一的国债发展到股票、基金、债券等多个品种,其中股票作为最有代表性的一种证券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受到最多投资者的青睐,而且作为我国面向世界的一面旗帜,反映着我国经济运行走势及众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然而,我国年轻的证券市场还是存在许多先天不足和后天发育不良的现象。先天不足表现在其发展是由政府直接介入,在股份制改造的同时开始进行证券市场运作的,因此其自我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都相当欠缺。而后天发育不良是指我国证券市场建立以后,由于风险控制和法律监管机制没有跟上,因而实际交易中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众多违法行为。可以肯定的是,目前证券市场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不成熟的市场行为与不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造成的。因此,在培育和发展市场的同时,规制内幕交易行为,提高证券市场风险防范体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采用法理分析、比较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深入研究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及背景,通过分析内幕交易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危害,并对国外相关规制性法律制度进行分析思考后得出结论。具体思路:证券投资风险与内幕交易概述(第一章)——内幕交易的危害分析(第二章)——我国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规定的缺陷(第三章)——国外关于内幕交易规制的主要法律制度(第四章)——完善内幕交易禁止、防范证券投资风险(第五章)。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分析和借鉴美国、日本等西方国家的经验,运用相关理论并结合我国的实践,探讨建立和完善我国证券投资风险法律防范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通过对内幕交易的概念、特点、法律演进、危害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探讨关于证券投资风险防范所应具有的法律环境,在进一步分析我国证券投资风险法律防范制度的现状及不足,试图对完善该制度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