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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精准扶贫战略的推进,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对贫困对象抵御贫困风险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社会救助作为行政给付尤其是行政救助的重要体现,在行政法的规范范围内进行,受我国行政法律法规的制约。保障贫困群体获得救助的权利,规范救助主体的行为,是社会救助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对广西贫困户样本观察的基础上,分析现有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在精准扶贫背景下中的现实困境,运用行政法的理论探析社会救助遵循的基本法治理念,结合“精准扶贫”的精准优势和“精准脱贫”的目标来完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依照法定的原则、规范和程序开展治理贫困的救助行为。本文第一部分为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主要概述精准扶贫大背景下对我国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发展提出了新目标,社会救助法律制度承担兜底保障脱贫的新任务,在“既要保障脱贫质量又要防止过度福利”的要求下,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如何明确自身定位、完善和补充制度本身,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并对相关概念进行辨析。第二部分通过对广西贫困农村和家庭贫困状况的三个样本进行研究,客观分析了贫困现状,实施的扶贫手段、救助手段,为下文反映出的问题提供实证支撑。第三部分根据第二部分对贫困人口的样本分析,总结现有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问题,在立法层面、制度设计以及制度实施中的不足。第四部分探索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应遵循的基本法治理念,首先是在有限政府理论下总结出政府有限责任的底线为保障基本生存与发展,政府有限责任的上限为提供制度保障责任。其次,社会救助要坚持行政法的比例原则,即实现公共利益之所需的必要性和实现社会公平、适度救助的适当性。最后,社会救助还要遵循社会参与的补充性的原则,此部分为完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提供理论支撑。第五部分为完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构想,精准扶贫背景下的社会救助旨在实现救助的稳定性、精准性、长效化和规范化,具体表现在通过推进社会救助立法来巩固精准扶贫成效,实现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稳定性;从救助理念、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方式来完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实现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精准性;从发展产业、转移就业和培育多元救助主体等方面来发展社会救助的可持续能力,实现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长效化;强化社会救助的监管制度,健全法律责任,实现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