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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的提出,不仅符合现代社会在当代中国发展的趋势,而且也是对我国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的继承和弘扬。要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生活在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五龙壮族乡的壮族,是我国壮族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文化上和其他地区的壮族有着共同的渊源和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由于五龙乡壮族生活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有自己的特点,造就了他们独特的传统生态文化:以“那”为本的物质形态的生态文化,以人与自然和谐观念为核心的精神层面的生态文化以及以村规民约的形式存在的制度层面的生态文化。并且在这种生态文化知识的指导下正确的解决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历史进程中,五龙乡壮族传统生态文化值得研究。本文试图从五龙壮族乡壮族传统生态文化出发,挖掘其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积极内容,探索五龙壮族传统生态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