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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是针对当前我国市辖区政府职能设置存在的各种问题而展开研究的。本研究运用访谈法、比较研究法、历史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在整个研究过程中,本人选取了广州市四个市辖区:天河区、自云区、黄埔区、番禺区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实地访谈以及多渠道收集相关资料的方法,对在日益复杂化的城市治理环境下市辖区政府面临的多元化问题进行实证性的探索研究。从理论与实证的角度,探讨我国市辖区政府职能设置的合理性与改革的方向,并与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或地区的城市基层管理机构作对比研究,最后讨论如何结合国情,借鉴国内外经验,对我国大陆市辖区政府进行合理改革,以此增强我国市辖区政府的治理能力。 研究结果表明: 1.市辖区政府的设立应因地制宜、规范化,不能全国“一窝蜂”或者“照搬照抄”。 2.改革市辖区政府,做到职能设置科学、灵活,权限分明,权责一致。这包含两层的意思:一是理顺市、区两级政府的职能权限划分;二是调整市辖区政府内部的职能设置。 3.根据国情,适当借鉴国内外其他地方的城市基层管理经验。从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美国等地区或国家的城市基层管理经验来看,充分发挥地方的灵活性、积极性是一个主要的方向。 本研究结论所涉及的一些问题还有待于以后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在此仅做一些初步探讨,为将来的研究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