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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业外违法行为一直是法院讳莫如深的话题,它不是贪污受贿,对社会造成直接危害,必须动之以刑罚,也不是庭审、裁判文书出错,工作上的失误,可以及时纠正弥补。法官业外违法行为涉及道德领域,关乎司法尊严和权威,对法官个人亦产生较大影响。为此,构建合理的法官业外违法行为惩戒机制,将有利于中国司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法官业外行为,顾名思义是法官从事职务外行为的总称,包括日常生活、参加各种社会活动等。对于法官业外行为可以用12个字来概括,就是内容繁多,缺乏监督,难以管理。内容繁多,就是涉及法官业外违法行为较多较杂,难以完全概括;缺乏监督,因为涉及法官隐私,不论是群众监督、领导监督还是各级法院内部纪检监督,都无法监督到位,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管理,因外是发生在职务行为以外,往往领导不好管理,不便管理,事后补救较多,事前事中预防较少,无举报就无实质管理。法官业外行为也是司法形象的重要载体,法官工作外的一言一行都会给法院或者是司法工作带来较大的影响,甚至引起轩然大波。另外,法官业外违法行为惩戒规范并不全面,在实体上、程序上、以及具体适用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将围绕当下法官业外违法惩戒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窥一斑而知全豹,期望对法官素质建设,司法公信的建立、法院形象的提升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本文共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内容摘要、引言、正文、结语。其中正文又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官业外违法行为惩戒机制概述。分析了法官业外行为的三个特征,对历年来法官业外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法官权利与惩戒之间矛盾冲突以及法官惩戒与司法公信之间的关系做了阐释。第二部分是法官业外违法行为案例以及惩戒机制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全国分析。一是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引出当前法官业外违法行为惩戒存在制度缺陷。二是对全国层面的制度以及地方法院出台的具体规定做出分析。第三部分是对重庆某中级法院辖区法官业外违法行为惩戒的实证调查。通过对近年来某中院及辖区基层法院法官业外行为惩戒的具体情况的统计分析以及对法院领导、法官、纪检监察干部以及律师分别进行调查问卷,得出结论,乡土社会下的法官业外违法行为惩戒应合情合理。第四部分是法官业外违法行为惩戒的域外经验。选取了美国和法国法官业外违法行为惩戒的部分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得出启示,供我国立法时借鉴。第五部分是完善我国法官业外违法行为惩戒机制的几点浅见。本部分从进一步明确法官业外违法行为惩戒主体和对象;确定适合当地司法的惩戒事由和措施;构建合理的惩戒程序以及建立法官业外违法行为惩戒的外部监督机制四个方面具体论述了法官业外违法行为惩戒机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