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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其关系到审判本身的合法性,以及审判对当事人是否公正等问题。如果作为判决前提的管辖权不合法,法院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的根基相应地就会丧失,之后的执行程序的公正性更是无从保障。所以,研究民事诉讼中的管辖问题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新民诉修法以前,对应诉管辖的理论研究亦有进行,但主要是以协议管辖制度的完善作为角度而附带进行的。修法后,应诉管辖制度“千呼万唤始出来”,使研究成果终于上升为立法,但对于该立法的解读,以及尚须完善的研究才刚刚开头。因此,本文作为该问题领域内的先锋成员之一,为其更深远的研究进路以及相关研究的开展,应具有助力作用。由于应诉管辖作为新设立的制度,其在国内司法实务中尚无经验可寻,因此必然只能先求助于学界研究意见。新制度的诞生,往往需要不断的自我完善才能达到最优的实践效果,因此,本选题拟在评析立法的基础上探究其制度空间,并剖析隐含问题,展开研究,以期能为该制度的顺利施行尽一份力,构建适合我国司法国情的应诉管辖制度。全文除引言外,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应诉管辖制度概述。提出应诉管辖制度,在溯源的基础上,对其准确概念作出定义,并辨析相关概念和进行法律定位,凸显其独立的程序价值性。第二部分:应诉管辖制度确立的必要性。分别以体现程序主体性的需要、程序安定的需要和诉讼经济的需要作为对应诉管辖制度存在价值的论证,并最终提出其最主要的价值追求为诉讼效益。第三部分:比较法视野下的应诉管辖制度。完善本国立法的最直接方式就是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通过对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立法中应诉管辖制度确定的时间点、构成要件、效力等问题进行考察与对比,以此发现我国现有立法缺失且必要的地方以期进一步完善。第四部分:我国应诉管辖制度的现状评析。以新民诉修法的视角切入,对新增之应诉管辖制度展开剖析,以此为基础分析在当前司法环境中诸如条文概念的理解、保障要件的追加及制度衔接等可能尚需完善的地方。第五部分:应诉管辖制度的未来展望。以加强当事人诉权保障为完善目标,针对既存的问题在主要制度、辅助制度及与相关制度的衔接三方面加以立法完善建议,来保障应诉管辖制度的功能正常而有效地发挥,以此启示进一步的学理探索和立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