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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是人类得以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物质,食品安全关系到人们身心健康及国计民生。研究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消费者基本权益的保障,而且还对推动我国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都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政策决策参考价值。本文试图从法学的角度出发,运用文献检索法、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以及归纳和演绎相结合法等研究方法,主要通过对“三鹿奶粉”事件的分析和反思,从更深层次来认识食品安全法律监管问题并探索在当前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监管的途径和措施。通过提出笔者自己的建议,希望能为政府制定和实施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本文首先从介绍我国食品安全的状况入手,引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考。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理论,主要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概念以及理论进行介绍性的说明,为下文做铺垫;第二部分,通过对“三鹿奶粉”事件的简述,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立法不完善;第三部分,对欧盟为代表的统一监管模式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和以美国为代表的分类分环节模式下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进行了考察和总结,认为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的构建有可借鉴之处;第四部分,针对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做出分析。首先,分析《食品安全法》对现行法律体系的完善的贡献;其次,总结现行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的不足之处;第五部分,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对策,这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所在。笔者认为不仅要加强政府监管,更要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和增强消费者的监管力度。因此,除了实体法层面明确有关规定,加强行业协会和消费者的监管,还应该在程序法层面予以保证,比如建立小额仲裁、诉讼程序和集团诉讼程序。最后,在总结全文的基础上,提出了笔者对未来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