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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建设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证券市场在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解决国有企业资金不足问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同时,各种规范市场、惩罚和遏制违法行为的立法也在不断地丰富完善,特别是2005年新《证券法》的颁布和实施,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由于我国证券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监管还不够有力,我国证券市场上各种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致使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维护他们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必须加强和完善证券法律责任制度,特别是完善证券民事责任制度。证券民事责任即证券法的民事法律责任,是指证券民事主体在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中,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证券民事责任是广大投资者遭受损害后寻求救济和保护的最重要和最直接的途径。我国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薄弱。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只重视公法治理,忽视私法的规制作用,导致违法行为人主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广大中小投资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证券市场发展的永恒主题,建立完善的证券民事责任制度,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运行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本文从证券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功能等一般理论问题入手,对证券民事责任的性质和归责原则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借鉴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民事责任的立法、司法经验及理论,分析了我国证券民事责任现存的缺点,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完善我国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建议。全文共有五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证券民事责任的基础理论。主要阐述了证券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功能,论述了证券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关系,并对证券民事责任优先原则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分析了证券民事责任的性质,认为证券民事责任主要是指侵权民事责任,但有时会发生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并将证券民事赔偿主体进行了分类,详细讨论了他们各自的归责原则,不同的责任主体,分别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第三部分是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证券民事责任制度进行研究。该部分主要阐述了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民事责任制度,并对其经验作了总结。第四部分分析了我国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现状。该部分首先论述了我国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发展状况,对我国在不同阶段颁布的证券法律法规中的证券民事责任进行了评析。接着指出我国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疏漏与不足,并对我国证券民事责任制度薄弱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五部分论述了我国证券民事责任相关制度的完善。该部分主要从物质保障制度和讼诉制度两方面进行阐述,试图从以下几方面构建我国的证券民事责任制度:1.建立相应的物质保障制度,如上市公司股本保险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制度等;2.设立证券民事赔偿基金;3.突破现有的诉讼方式,建立集团诉讼和取消证券民事诉讼前置程序;4.建立投资者保护组织。只有建立完善的证券民事责任制度,中国证券市场才能得到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