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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变革,社会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的快速发展时期。随着单位制的解体,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逐渐消失,国家从社会管理创新到社会治理创新的概念也在不断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的基础是创新基层社区治理。“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通过直接拨款或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社会公共服务来履行社会职能和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本研究则希望从好的经验中,将经验性的总结示范转变为规律性的统筹指导,探索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一套模式。本研究着眼于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内容、方式和效果,结合“多中心治理理论”以及“市民社会理论”,既希望通过理论指导,寻找到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可能,同时也希望能够在模式探讨中进一步分析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将目光转向到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第三领域,并且据此探寻第三领域的制度化趋势,而不是陷入“国家-社会”的简化。因此围绕着S机构参与A社区这一案例,通过探讨“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模式,企图在模式探讨中澄清以下问题:第一,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的实践经验是什么,有什么样的内容、方式和效果?第二,社会工作参与社区治理存在怎样的问题是什么,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第三,该实践可以归纳为怎样的模式,我们可以提出哪些政策及今后相关实践建议?在对S机构参与A社区治理实践的案例研究后发现:从该治理模式的主体及其进入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将之归纳为“项目制”模式,从该治理模式的治理结果来看,我们可以将之归纳为——“活动契合,活动提供专业化”、“资源整合,参与主体多元化”、“工作结合,基层治理精准化”以及“主体耦合,党建引领联动化”的“四合四化”模式。据此我们可以将S机构参与A社区基层治理的模式归纳为——项目制下的“四合四化”模式。当然,这一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各主体之间合作不顺畅、外部社会组织参与不足、社区居民自治能力不够、社会工作专业化不足主体性问题严峻等。因此我们不能忽视,社会工作在取得初步社区治理成效的同时,未来还需要在建构专业自主性、提升社区居民意识、提高外部社会组织参与等方面继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