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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吃饭、洗澡、穿衣、上厕所、控制大小便、室内活动等日常生活活动做不了,必须他人的协助或者依赖他人的协助才能完成的老人称为失能老人,长期照护即为他们提供的一种持续性照料服务。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加剧的同时,失能老年人口随之迅猛增长。失能老人对长期照护服务有着迫切的需求,同时需求量很大。服务必然产生费用,而我国目前在失能老人长期照护费用方面的制度安排几乎是空白的,这就意味着这部分费用主要来源于失能老人自身及其家庭,给他们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在此背景下,探索如何解决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费用问题,减轻失能老人家庭及其自身的负担已成为国家、社会共同关注的议题。 本研究着眼于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费用问题。首先通过文献法了解了国内外的实践及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职工医保存在高额结余的现状形成本文的研究思路: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来解决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费用问题是否可行,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实证研究表明:从2014年算起(包括2014年),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不承担其他项目的费用支出,仅用于支付制度本身涵盖的项目,则可持续运行17年;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只给付重度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费用,则可持续运行17年;若给付所有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费用,则只可持续运行8年。究其原因在于目前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高额结余并不会长期存在,会随着主要影响因素的改变而逐渐消失,若不采取有效措施,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本身就将难以接续,而将长期照护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无疑将加速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的消耗,使之逐渐减少,最终出现赤字。所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给付失能老人长期照护费用的做法并不可持续。在本文的最后,笔者试着提出一些政策建议:我国应尝试建立独立的社会性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发展完善商业性长期照护保险产品,构建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险以切实解决失能老人长期照护的费用问题,满足失能老人对长期照护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