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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障碍,主要临床表现为思维、知觉、情感及行为等方面的异常。随着新一代抗精神病药物的应用使得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疗效更确切,不良副反应更轻微。并且,我国近年来采用公共卫生的方法开展精神卫生服务,大部分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后回到社区接受后续的治疗与照管。然而他们多数并没有过上有意义的生活,其原因之一是由于病耻感的存在。本研究旨在了解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病耻感水平,探究影响精神分裂症患者病耻感水平的相关因素,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依据,促使精神分裂症患者不仅是精神症状的缓解,最终使其获得心理社会康复,回归社会。 方法 在广州市12个辖区中随机抽取4个辖区,包括2个城区,2个郊区,在每个辖区随机抽取符合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同时,收集在广州市惠爱医院住院及门诊治疗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采用自编一般情况问卷进行人口学资料收集;采用精神疾病内在病耻感调查表(ISMI)评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病耻感水平;采用自尊量表(SES)评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自尊水平,采用简明精神症状量表(BPRS)评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精神症状;采用功能大体评定量表。(GAF)评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整体功能状况;采用服药依从性问卷和自知力问卷评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服药依从性和自知力状况。调查时间为2015年3月至5月。 结果: 1.本研究共收回有效问卷474份,有效应答率为98.3%。其中,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384名,住院患者67名,门诊患者23名。男性251名,女性223名。所有研究对象年龄范围17~50岁,平均年龄为38.72±8.51岁;大部分患者的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和高中(71.9%);超过半数的患者未婚(54.9%);超过半数的患者无工作(55.5%)。 2.研究对象中ISMI量表平均得分为65.93±11.61分,其中疏远因子2.27±0.61分,刻板认同因子2.23±0.48分,歧视认同因子2.29±0.54分,社会退缩因子2.30±0.54分,病耻感抵抗因子2.28±0.47分;SES量表23.00±4.02分;BPRS量表26.25±6.95分;GAF量表60.90±12.46分;ISMI量表总分与SES量表总分呈正相关(r=0.57,P<0.001),ISMI量表总分与BPRS量表总分呈正相关(r=0.25,P<0.001), ISMI量表总分与GAF量表总分呈负相关(r=-0.10,P=0.03),ISMI量表总分与病程量表总分呈正相关(r=0.11,P=0.002)。 3.单因素分析的结果显示,年龄(F=0.55,P<0.001)、受教育程度(F=3.80, P=0.005)、婚姻状况(F=3.12,P=0.045)、经济状况(F=4.88,P=0.008)在病耻感得分上有显著性差异。 4.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影响精神分裂症患者病耻感的因素。结果显示,自尊水平( Beta=0.523, P<0.001)、病程( Beta=0.10, P=0.017)、精神症状(Beta=0.09,P=0.028)是影响精神分裂症患者病耻感的因素。自尊水平低、病程长、精神症状明显者病耻感水平更高。 5.对社区与精神病专科机构精神分裂症患者病耻感得分进行协方差分析,结果显示两组精神分裂症患者病耻感水平无统计学差异(t=0.001,P=0.978)。 6.对门诊与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病耻感得分进行t检验,显示两组精神分裂症患者病耻感水平无统计学差异(t=-0.869,P=0.387)。 结论: 1.提高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自尊水平,积极控制其精神症状,有助于降低他们的病耻感。 2.广州市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社会功能有待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