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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独立与舆论自由是法治社会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民主与法治进程。新闻舆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意味着公众通过媒体对司法机关及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和约束,使之符合司法公正的要求。新闻舆论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监督工具,具有广泛性和道义性。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意味着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制为准绳”,不受任何来自外界的干涉。独立审判,是一种排他性权利,排斥任何个体、单位的干预和制约。社会中存在纠纷与冲突,最后都以诉讼的方式提交给法院审理,法院最终以裁决的方式解决纠纷与矛盾。因此,法院的审判是化解社会冲突的最后方式与工具,也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新闻媒体对法制活动的监督与司法机关自身活动所追求的内在价值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媒体与司法机关在理论应该保持一种良性互动的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二者冲突不止,矛盾不断升级。本文就舆论监督与审判独立二者辩证问题进行探析。本文第一章,审判独立与舆论监督的相关概述。主要介绍审判独立的含义及其现实意义,舆论监督的含义及其功能分析。本文第二章,就舆论监督与审判独立二者关系问题进行分析。首先先探析二者之间良性互动,互相促进的关系,寻找二者应然的契合点,接着介绍现实中二者之间存在的冲突及其冲突的表现。第三部分针对二者冲突不断,进行深入分析,探究二者冲突加剧的原因。本文第三章,域外舆论监督与法院独立审判的关系及借鉴。分别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挑出具有代表意义的英国、美国、德国和法国,研究这些国家在处理二者之间问题时的措施和做法,同时研究国际准则对处理二者关系的要求,借鉴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寻找对我国处理二者关系有促进作用的举措。本文第四章,舆论监督与审判独立平衡中的难点及建议。首先分析在处理二者关系中遇到比较难解决的问题及困局,针对这些难点,理性提出构建二者关系的一些设想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