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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传统行业纷纷引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创新发展模式,2015年两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明确的提出“互联网+”概念并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从而,将这一经济形态规范化。相比其他行业,电影产业的变革显现出其特有的优势。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生态链的形成,对电影产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的不是传统的电影公司,而是看似并无关联的互联网大亨。我国首个提出互联网时代的影视公司概念的是乐视集团,它于2012年成立乐视影业,从此,拉开了互联网企业对电影产业进军的序幕,引领了创造性融合所生产的新型商业模式的变革。两年后,阿里巴巴成立了阿里影业,全面攻陷电影业,正式开启了电影业改革的又一次浪潮,它以阿里巴巴集团为依托,从电商的视角出发建立了集融资、制作、营销、发行为一体的生态产业链。互联网思维的引入,对于我国电影市场而言,无疑注入了一剂强心剂。相比之前传统发展路径而言,互联网与电影产业的结合,使得电影市场异常活跃,票房也实现爆发式增长,仅2015年一年,我国票房收入就突破440亿人民币,相比上年增长了48.7%,稳居全球第二大电影市场。当前电影市场,无论在内容、宣传还是后期电影产品的开发上,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各个环节都充斥着互联网元素,互联网思维与电影产业的结合,已经成为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将从我国电影市场的现状入手,分析新媒体时代前后我国电影产业链形式的变革,互联网思维如何体现在电影产业的各个环节,从投资、制作到发行、营销环节进行梳理,剖析互联网思维在电影产业中的角色。文章分为三个主体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互联网思维下我国电影产业的现状,首先界定互联网思维的定义及特征,然后简述当下我国传统电影产业链的形式以及互联网思维在其中的具体表现形式,最后梳理了互联网时代电影产业的发展新趋势;第二部分剖析了互联网背景下电影产业包括投资、开发、发行和营销的各环节的变迁,投资从之前的精英投资到现在的网民众筹,资源的开发渠道从以前的小范围拓展到互联网的广阔平台,发行方式和内容的变革丰富了电影市场的多元化;第三部分以上述研究为基础,分析我国电影产业对互联网思维的过于依赖已经或者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且依据互联网时代的特点,探究我国电影产业的发展方向,以期为当下电影产业提供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