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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聚焦清至民国宁夏平原的水利开发与环境变迁,通过文献考证、图形表达等方法对该时期水利开发的阶段性特征、影响水利事业发展演变的各种背景因素、水利管理体系,以及水利开发与环境的互动关系等问题进行研究,揭示了水利开发与区域环境、社会、政治等的互动过程,以期进一步丰富区域史、水利史以及环境史的研究,为区域社会的发展提供借鉴。康雍时期,伴随着中央王朝在西北地区的屯田开发,宁夏平原的水利事业达到极盛,国家无偿发帑进行水利开发,促进了宁夏平原政治、经济、人口与聚落的发展。乾隆初期,地震灾害严重破坏了水利渠系,国家无偿发帑进行水利兴修,恢复区域农业生产。乾隆至道光年间,国家频繁有偿的发放国帑兴修水利,来维持区域水利灌溉的经济功能。同治回民起义给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宁夏水利事业达到低谷。清末新政期间的农垦政策以及自然灾害后的恢复重建,又促使水利兴修呈现回升的态势。民国二十二年至新中国成立前的马鸿逵统治宁夏时期,权力集中,政令畅通,为宁夏水利事业走向近代化创造了条件。宁夏平原的水利管理也呈现出时空差异性。从时间上看,清代前中期,国家在地方设水利同知专责宁夏水利事务,并辅之以水利通判、水利县丞等。同治回民起义后,国家将水利同知裁撤,水利事务交由地方知府、州县等进行管理。民国初年,由甘肃省宁夏道署兼理水利。民国十六年,由甘肃省宁夏区水利总局专司水利。民国十八年以后,归宁夏省建设厅管理。该时期宁夏的民间组织在水利事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逐渐转化为近代的水利渠局、水利委员会等民间自治组织。由于受到宁夏省建设厅的行政干预与监督,具有半官方化的特点。从空间上看,国家极大关注宁夏府所在河西区唐徕、汉延、惠农、大清等几大渠道的兴修,灵州与中卫地区的渠道相对交由地方官兼理,尤其中卫地区,更大程度上依赖民间组织。宁夏平原的水利开发与区域环境之间相互影响。一方面,水利开发不仅受到包括河洪、山洪、泥沙淤积、湖泊泛涨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也是屯田开发、地方战乱、军阀割据等人文要素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水利开发也产生了一定的环境效应,影响了区域社会的进程。水利开发所引起的湖泊积水严重影响了灌溉效益,于是通过不断完善沟道系统排泄余水,并于民国时期形成了最密集的排水体系。宁夏平原大规模的水利开发及有效的灌溉管理体系带来了农业的大发展,在以农业为主体产业的传统时代,水利的发展对区域经济社会至关重要,使其成为富甲一方的“塞上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