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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举措,希望借此加快农村发展步伐,以便更好解决“三农问题”。然而,农村的发展普遍缺乏高素质人才,进展缓慢,为大力推动农村地区的发展,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去农村就业,服务于农村。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等持续影响,世界经济包括中国经济处于中低速发展,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在此背景下,国家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去农村就业,如“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在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同时,也向农村输送了大量高素质人才,但成效甚微。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具有很大发展空间与潜力,也需要广大高校毕业生走向农村,为农村服务。因此,研究高校毕业生农村就业与工作问题显得尤为必要。本文以长沙学院2012-2014届毕业生为研究对象,针对毕业生农村就业问题展开研究。通过对长沙学院毕业生农村就业现状和就业意愿的分析,主要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个人因素中性别、独生子女、家庭所在地和农村认知均会对毕业生农村就业产生影响,且影响非常显著,其中前三个因素对高校毕业生农村就业存在负向影响,农村认知存在正向影响。此外,就经济相对发达的长沙县和经济欠发达的洪江市而言,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差距,具体表现为经济越落后地区,个体因素影响越大。第二,家庭因素中父母职业、父母受教育程度、家庭经济收入和家庭社会网络均会对毕业生农村就业产生影响,且均呈现出负向影响,即家庭经济条件越优越,越不可能选择去农村就业。此外,通过对长沙县和洪江市两地的比较,结果显示地区经济越发达,农村就业意愿越低。第三,社会因素中政策宣传、社会舆论和就业压力均会对毕业生农村就业产生影响,但三者之间存在差异,具体表现为政策宣传和就业压力为正向影响,且就业压力影响更大,而社会舆论呈负向影响。此外,在长沙县和洪江市两地也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政策宣传和社会舆论上,在经济越发达地区,社会舆论引导较好,从而对高校毕业生农村就业影响较小。最后通过对长沙学院毕业农村就业现状和就业意愿的总结,分析出高校毕业生农村就业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四项建议,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就业具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