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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二元结构矛盾逐渐凸显、城市土地资源变得日益稀缺,进而产生一系列的住房问题。虽然国家早已启动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是其保障范围有限,无法覆盖如新生代城市居民、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人员这样的“夹心层”群体。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品种,公租房有着更为广阔的覆盖面,能够良好地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问题。目前,国内多个城市都开始积极地探索公租房制度,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然而由于住房的公共物品性质,市场的提供往往伴随着失灵现象,尤其是具有保障性住房性质的公租房产品,如果只靠市场配置,往往会面临诸多问题:例如资金不足、提供主体范围较窄和立法缺陷等。因此,需要政府出面保障公租房供给。本文以地方政府对公租房供给分析为切入口,分为五个部分进行探讨:第一部分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提出本文所研究的思路方法、内容观点和可能的创新。第二部分分别通过对市场失灵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代理理论的阐述,提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理论基础,并结合相关概念,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责任、以及公租房供给对于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地位与作用。第三部分系统地分析了国内外公租房供给基本状况,总结出优缺点,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提出这些公租房运营模式中可以借鉴的地方。第四部分选择重庆市公租房供给作为实证分析,介绍重庆公租房供需的基本概况,并对搜集数据进行整理,总结分析出重庆市公租房需求对供给的影响。同时,介绍重庆公租房模式,对其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归纳,借以定位重庆市政府在公租房供给中的角色,并明确政府在公租房供给中的职责。第五部分通过结合地方政府对公租房这样一个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升华到对如何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并提出相关建议。本文认为,公共服务供给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能,是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地方政府从行政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型的重要考证因素之一。同时,公共服务供给应注意与当地需求结合,达到供需均衡。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可以引入市场机制,拓宽供给渠道,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最后,公共服务供给还应从实践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其模式,从而更有利于地方政府满足公共需求,以此调控地方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达到和谐的地方治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