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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人口老龄化高峰的逐渐临近,城乡居民对养老保障的需求也不断增长,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均简称为“城乡居保”)而言,其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关键内容之一,对整个社保制度能否正常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2014年2月,经过国务院的一致决定,将几乎实现基本覆盖的“新农保”和“城居保”进行合并且统一管理,从而进一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保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合并后,城乡居保制度的覆盖面也随之扩大,该制度基金的累积量也随之不断增长。在面临城乡居保所具有如此数额庞大的基金时,必然会对该基金的管理提出重大要求,同时,城乡居保的可持续发展也难免遇到众多风险,其中尤为值得注意的就是该养老保险基金层面所存在的风险。因此本文选取一个在“新农保”与“城居保”在其实施初期就将两种制度统一管理的地区作为研究对象,对在城乡居保实施过程中,其基金管理层面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与分析,而这些分析和评估结果也会为我们对城乡居保的发展带来些许思考,进而可以为该制度基金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能够做到这一点,无论从现实意义还是理论价值层面来说,都对城乡居保制度的未来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通过对金昌市的城乡居保基金的风险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其他西北地区的未来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起到参考借鉴作用。为了能够更加全面的对研究对象进行分析评估,文章采用了保险精算、ELES以及ARIMA模型等方法,从而能够分别对城乡居保基金管理中可能遇到的保值增值以及给付层面的风险进行了相对完整的分析和研究,从而得出以下结论:首先,通过对金昌市目前所采取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回归分析后,发现若持续按照目前的这一投资组合方法,不仅社会保障统筹账户基金会出现贬值的风险,而且个人账户的基金也无法实现保值增值的目标出现贬值的状况,所以,城乡居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其次,给付保障层面。在成功预测出未来参保居民养老金的收入金额以及农村居民基本消费支出金额的情况下,通过对比可以发现选择前五项(即100至500元)参保标准进行缴费的农村居民,在整个预测期内其基本消费支出都无法得到满足,可见城乡居保的给付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但是根据目前的统计来看,采用以上五种参保标准进行缴费的参保居民却占到了总参保人数的97%之多,因此未来城乡居保的给付保障风险也十分突出。而以上这些风险都对城乡居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