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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量搜集数据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地王”问题的现状进行描述,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及规范研究的方法等,对国有企业“地王”问题的不良影响以及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国有企业“地王”问题的解决对策。本文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包括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国内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方法、论文结构安排。第二部分是国有企业“地王”问题分析。首先,对“地王”进行了定义,将其具体分为总价“地王”和单价“地王”;其次,通过数据描述了国有企业“地王”问题的现状;最后分析了国有企业“地王”产生的不良影响:一是推动房地产价格上涨;二是影响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三是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四是影响国有企业形象。第三部分是国有企业“地王”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这部分从国有企业之外的制度因素和国有企业自身存在的不足来进行分析。制度因素主要有:一是土地“招拍挂”制度安排存在缺陷。以价高者得为主的土地“招拍挂”制度导致国有企业为了竞得土地不惜投入重金,这也是“地王”频现的主要原因;二是银行和股市融资制度安排不完善。无论是在银行信贷,还是股票市场融资,国有企业都要优于其他类型的企业,国有企业就可以携带巨额资金进入土地市场,将土地价格不断推高,导致“地王”出现;三是部分地方政府以卖地增加财政收入。土地收入大部分归地方政府支配,因此出现了地方政府和企业合谋抬高土地价格,获取财政收入的情况,这种情况势必会制造一个又一个“地王”。国有企业自身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经营管理者的绩效评价、激励约束机制、社会责任三方面。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绩效评价标准多集中在财务指标上,且多为短期考核,使得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为了考评合格,投资于高利润的房地产行业,“地王”价格屡被刷新;国有企业存在多层的委托代理关系导致产权关系不明晰,进而造成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约束机制缺失。国有企业除了拥有获取利润的经济责任外,社会责任更是其应该主动承担的,而“地王”问题的出现,恰恰与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相违背,这也是为什么国有企业“地王”问题备受关注的原因。第四部分是国有企业“地王”问题的解决对策。在制度方面,一是要完善土地的“招拍挂”制度,改变目前以价格作为主要标准的竞拍方式,综合各方面因素制定标准;二是要对银行和股票市场加以完善,建立严密的贷款追踪制度,减少信贷资金流入土地市场的可能性,加强对国有上市企业在股票市场上增资扩股、IPO等的管理,同时强化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三是将土地出让金收入完全划入到预算管理范围,形成强制的预算约束;四是加大对住宅性土地的供给。完善国有企业自身不足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建立科学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绩效评价标准;其次,完善国有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最后,强化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应该退出商品性住房市场的竞争,进入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市场,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