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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中国政府的整体职能正发生着深刻地变化。税务系统作为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税收服务正由管理型税收向服务型税收转变。在这个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公众对税收服务的满意度正逐渐成为评价各地政府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外部指标。我国自200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当前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已列入全国税务系统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进行绩效考核。尽管我国在税收服务满意度实践领域取得了丰富的经验,但理论研究却明显不足。鉴于国内外文献对税收服务满意度的研究起步晚,且已有文献对税收服务满意度的研究少,理论领域的研究成果难以应用到实践领域,实践领域也缺乏对理论的指导。因此,本文以2018年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为契机,开展了新税务机构下的税收服务满意度的研究。本文针对税收服务进行了概念界定,并与纳税服务进行了区分。以税收职能为出发点,使用层次分析法建立了一个包括征收管理(B1)、涉税服务(B2)、信息技术(B3)、税务稽查(B4)、投诉与反馈(B5)、特殊指标(B6)6个一级指标,23(C)个二级指标在内的全新角度的税收服务满意度模型(A),通过10位专家打分取算术平均值的方式建立比较判断矩阵,确保逻辑的一致性即CR=0,通过云算子网页进行一致性检验全部通过,并给每个指标进行赋权。本文又以包头税务系统为研究对象,依据指标模型设计了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包括23个满意度问题和1个开放性问题,23个满意度问题采用李克特五点量表将满意度分为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五个评价等级,分别赋分1,2,3,4,5。通过问卷星发放收集电子问卷1224份,其中有效问卷1213份,有效率99%。问卷调查数据使用模糊综合评价法以及顾客满意度指数(CSI)对包头税务系统的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及打分,最终包头税务系统的税收服务满意度是89.97分,处于纳税人“很满意”的水平。本文通过以上方法对包头市税收服务满意度进行了测量与评价,得出了测评结果,并对结果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进建议。同时,本文的研究成果是形成了一套测评体系和评价方法,这同样适用于国内税务系统税收服务满意度的测量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