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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低碳经济大趋势下,为促进我国的碳金融市场进步一发展,日益增多的自愿减排项目使得我国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也取得很大进展。国内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是一种重要的履约补充机制,且具有成本低的优点,我国企业目前已经成功经历过CCER履约尝试。作为CCER项目的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项,碳排放权抵消机制也在逐渐发展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目前发布的用于管理CCER交易的专门办法,各交易所也对CCER项目的交易和碳排放权抵消做出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对碳排放权抵消比例做出了限制,由于我国CCER市场发展时间较短,碳排放权抵消机制虽然初具模型但还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以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研究我国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的建设问题,本文以我国碳排放权抵消制度的发展现状作为切入点详细分析了其存在的问题,并以清洁发展机制作为对比案例总结了国际清洁能源机制发展对我国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发展的经验和启示。目前我国经审定的可用于抵消的的碳减排量主要表现为3种,分别是核证自愿减排量、节能项目碳减排量、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等。通过审定的1吨二氧化碳减排量可用于抵消1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在这些项目中,CCER项目数量最多,产生的减排量也最大,是最主要的抵消机制。从我国目前的CCER项目发展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新兴项目被开发出来,这些项目主要集中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其中取得最快发展的是风电项目,同时新兴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也在快速增长,除此之外,农村沼气回收利用项目也大量出现,但是从整体上看,CCER项目还是局限于为数不多的几种类型,需要开发出更多可利用的CCER项目种类来充分发挥其作用。由于CCER市场发展时间较短,目前各项规定虽然已经初具框架,但是各交易所规则还是有所不同,碳排放权抵消比例也各不相同,同时,CCER交易还体现为交易额大但交易次数少的特点,交易非透明化,交易价格也各不相同,从可知的价格信息中可知,CCER交易价格与碳配额交易价格相比还是有着比较大的差别,交易非规范和非透明成为了影响CCER交易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同时,与国际清洁发展机制做对比,我国CCER交易和我国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的发展仍具有很多不足之处。抵消审核和抵消流程仍需完善,可用于抵消的项目类型有待拓宽,相关法律规范急需完善并加强各项风险防范。本文首先解释了碳排放权抵消机制的概念和具体内容,总结了我国目前可用于抵消的减排类型,由于CCER是最为主要的抵消形式因此是本文研究的重点。以CCER项目的交易和发展作为具体事例分析了我国碳抵消机制的发展现状,并从中发现问题。接着参考国际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结合其相关规定和抵消情况,总结出可用于我国抵消机制发展的经验和启示,最后对我国全国碳市场建设中完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主要为设立统一的CCER抵消比例,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建立信息披露机制,提高交易透明度,提高社会认知度和企业的参与热情,同时加快全国统一CCER市场的建设,加速CCER项目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