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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法中,除外责任条款对保险人的承保范围进行限定,明确规定在哪些情形下保险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它是海上保险条款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其作用相当于海上保险中保险人一方的保护甲,它列明了海上保险人一方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形,与海上保险合同中正面规定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的条款一起精准划分出保险人的责任范围。英国作为传统的航运大国和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市场,其制定的《1906年海上保险法》影响深远,已经不再限于一国国内法领域,被世界诸多国家广泛借鉴。中国海上保险除外责任的部分内容就借鉴了英国海上保险法中除外责任的相关规定,然而,中国还没有对海上保险业设立专门的法律进行规制,仅在《海商法》中用几个条文将海上保险除外责任制度的相关内容规定在“海上保险合同”这一章。与此同时,《海商法》与《保险法》等法律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地方,因此,无论在法律规定中还是在具体的司法实务中都存在很多疏漏之处,仍需深入研究英国等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借鉴有益经验。本文立足于海上保险法的相关理论,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主要以英国海上保险法的法律条款以及司法判例为参照,分析海上保险除外责任制度的法律问题。本文正文部分共分为四部分:第一章是对海上保险除外责任制度的基本概述,主要从除外责任的内涵界定、类型划分以及除外责任适用的法律效果等三方面阐述,明晰该制度的重要意义,作为全文的理论基础;第二章着重研究海上保险除外责任与损失的因果关系问题,目前在中国《保险法》、《海商法》等相关法律中还未明确规定保险的因果关系原则,本章将以近因原则为因果关系理论,分析海上保险除外责任制度适用近因原则的合理性,以及在近因原则下除外责任与损失的因果关系的具体运用问题;第三章将探讨另一个问题:除外责任与承保责任之间的效力冲突问题,首先分析二者产生效力冲突的来由,最后从海上保险合同条款内容以及司法实践两个角度对二者的效力冲突问题进行论述。第四章分析了国外海上保险法对前述问题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践,借鉴有益经验,立足中国海上保险除外责任制度的司法现状,提出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议,以期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健全海上保险除外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