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不断发生,并且在部分地区和企业尤为突出。劳资关系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日益暴露出1995年的《劳动法》在劳资关系的监管上存在着很多缺陷。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于2008年出台了《劳动合同法》。从1995年的《劳动法》到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是一次自上而下的强制性的制度变迁,由于制度的变迁必然会导致相关利益群体之间利益的重新划分,所以,劳动制度的变革必定会带来劳资利益格局的演变。而且《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恰逢我国经济由高速发展到一个新的结构调整的阶段,国际上正是美元持续贬值、金融危机比较严峻、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的阶段,这样的国内和国际背景,使得《劳动合同法》的出台饱受争议。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经验上验证其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就显得很有必要,也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目的就是稳定劳动供给、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促进劳资关系的良性发展。本文就是通过这三个方面来研究新劳动法的实施效果的,通过跟踪性和对比性的实证分析来检验它是否达到了立法的预期目的,本文的第二章通过劳动力跨期弹性模型来检验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第三章通过工资收入计量模型和转换矩阵来检验劳动者工资收入的流动性,以此来分析劳动者的工资是否得到了提高;第四章通过博弈理论来分析《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理论过程,《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理念注定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利益的划分是企业、劳动者和政府多方博弈的结果。在这个博弈的过程中,政府是监督部门,间接的影响了劳资关系,而劳动者和企业是影响劳资关系的主体。所以本文在分析了新劳动法实施的博弈过程后对劳资关系的重塑进行了实证分析。以上的研究结果显示,新劳动法的实施使劳动力的供给更加稳定、提高了劳动者的工资。而且,研究还发现,在《劳动合同法》的驱动下,企业和劳动者将慢慢的重新塑造二者之间的劳资关系。本文的主要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在简要分析了《劳动合同法》出台的背景和出现的问题之后,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内容。随后,笔者对国内近几年相关方面的研究成果做了简要的概述,最后分析了本文的创新和不足之处。从第二部分开始分析《劳动合同法》的实际效应。第二部分分析了《劳动合同法》影响劳动力供给的实际效应,通过内生劳动力供给的跨期模型来研究劳动力供给的弹性变化,比较新劳动法实施前后的劳动力跨期弹性的大小,从而来分析劳动供给是否更加稳定。在这一部分中,通过调查问卷来取得所需的数据,然后用模型回归完成。回归的结果是弹性更小了,这说明了《劳动合同法》使劳动供给更加稳定,增强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第三部分是《劳动合同法》影响劳动力工资收入的实际效应分析。在这部分中首先使用面板数据模型和分位数回归模型对工资收入进行了定性的分析,讨论了各个因素对收入的不同影响,模型回归结果显示新劳动法实施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确实有显著的变化;接着,笔者又利用收入的转换矩阵对工资收入的变化进行了定量的说明,结果显示劳动者的工资收入确实明显的增加了。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确实提高了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方面有很大的改善。第四部分是《劳动合同法》影响劳资关系的实际效应分析。在这部分中首先对新劳动法的实施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提出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是三方博弈的结果,其实施效果的好坏取决于三方博弈的过程,各个主体采取的策略以及成本。然后,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得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的培训时间和人数均减少了,最后得出结论,新劳动法对劳资关系确实产生了影响,将促使劳动者和企业双方重新塑造劳资关系。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结论和政策建议。通过本文以上部分的分析,笔者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劳动合同法》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即稳定了劳动关系、提高了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促使了新劳资关系的建立。但是为了使《劳动合同法》达到预期的效果,还需要付出较大努力。随后,笔者又从劳动者、企业和政府三个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