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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开放海域相比,闭海或半闭海因其海域的相对封闭性,限制了内部海水与开阔大洋海水的沟通交流,因此海水循环更新的能力被削弱,海洋环境更容易遭到破坏。高度集中的人口、不适当的经济发展方式又加剧了闭海或半闭海区域海洋环境的退化,环境问题日益严峻。海洋环境问题的流动性、跨界性和累积性决定了海洋环境的保护无法凭一己之力扭转全局,合作是闭海或半闭海区域沿岸国的必然选择。本文以闭海或半闭海制度为背景,从理论和现实的不同层面探讨了闭海或半闭海这一特殊区域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基础和必要性与可行性,并认真分析了世界上三个闭海或半闭海区域比较成功的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模式与合作机制,提炼当中的有益经验教训,以借鉴于我国南海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本文除去引言和结语共有四个章节。第一部分是闭海或半闭海制度下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理论分析,本文将以闭海或半闭海制度的由来和海洋环境问题的由来开题,再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从国际法和全球治理理论的角度来寻找闭海或半闭海制度下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是闭海或半闭海制度下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这一部分是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分析闭海或半闭海特殊的地理特征从而形成的相对独立的海洋生态系统,并指出闭海或半闭海区域面临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压力,继而分析闭海或半闭海区域海洋环境保护在合作中将遇到的主权国家环境管辖权强化与海洋自由的冲突、集体行动的困境等限制因素,最后将在分析闭海或半闭海制度下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优势下最终得出闭海或半闭海制度下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三部分是世界主要闭海或半闭海区域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实践。这部分将重点介绍北海-东北大西洋、波罗的海和地中海三个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合作,分析这三个区域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历史背景和合作进程,并找出这三个区域合作模式的优点与不足和我国可从中汲取的经验教训,为最后一章完善我国南海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合作埋下伏笔。第四部分是我国南海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现状及其完善建议。一篇好的文章应该对我国具有实践意义,南海符合国际法上闭海或半闭海的要求,但南海的海洋环境保护合作却不如世界上其他闭海或半闭海海域的环境保护合作,这其中有政治的原因,也有缺乏区域法律规范和合作机制不完备的原因,因此,最后一章将提出闭海或半闭海制度下完善我国南海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建议,其中包括缩小合作范围,加快培育南海区域海洋环境科学的认知共同体,形成南海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法律体系和完善区域合作组织架构、制度设计,并且发挥我国在区域大国中的主导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