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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是公众以一定的公共利益为目的,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行使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的过程。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把公众参与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国家事务、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公众参与,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保证公众在各领域的参与,201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在生态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状况下,生态文明建设日益成为解决生态问题,优化人类生存环境的有效途径。人作为生态环境的组成成员,不可能脱离开生态环境而生存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是惠及所有人的公共事务,因此,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事务既是公众的权利也是公众的义务。公众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力量,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公众的广泛参与。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公众的参与意识,加强公众参与的制度建设,无疑有助于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因此,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问题,对于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具体应用公众参与原则,践行马克思主义公众参与思想,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的制度建设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采用文献分析、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研究方法,以近十年来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等单位发布的《全国生态文明意识调查研究报告》《中国公众参与调查报告》提供的数据为主要分析样本,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进行较系统研究。论文从生态文明、公众、公众参与等概念界定入手,论述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下公众参与的要素和现实意义。根据马克思主义公众参与思想、民主行政理论、环境权和环境公共财产信托等理论,阐述了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权利的正当性,基于调查研究报告提供的数据,分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的主体、形式、内容的客观现状表现,并剖析制约我国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障碍因素,最后立足思想政治教育和制度建设二维视角,从主观意识和制度因素的维度分析制约因素的产生原因,提出强化公众参与理念以提升公众的参与意识,完善NGO设立和运行机制以增强公众参与的主体力量,加强制度建设为公众高效有序参与提供制度保障等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的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