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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问题是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作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新实践,土地流转能够有效弥补其内在缺陷,成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必然选择。特殊的国情使我国政府以国家力量和行政干预直接介入农村土地流转。实践证明,政府主导农村土地流转,在土地流转规模、土地流转模式、农民收入、城镇化进程方面产生了良好效果。然而,政府不是万能的,在主导农村土地流转实践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其限度也日益凸显。同时,市场和社会力量薄弱,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无法有效发挥。有鉴于此,需要改变当下政府与市场、社会三者“正三角形”的治理关系,从单纯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主导向以市场和社会为基础、政府引导和调控的“倒三角形”治理关系转变,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一个新分析框架。在其中,市场和社会成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首要路径,政府在此过程中,需要界分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匡正市场失灵和补充社会失灵,并承担“兜底”职能。在此过程中,政府需要重视市场运行制度和社会运行制度,并在此方面发挥“强政府”作用,而在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方面,更多的给予市场和社会运行空间,发挥“弱政府”作用。同时,政府需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这是当下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方面。 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导论部分,简单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动态、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创新和不足等问题。第二章为研究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第三章是对我国土地制度改革中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变迁进行回顾。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是本文研究重点。第四章主要评述了当下政府主导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在论述的基础上,提出政府主导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第五章综合论述国外政府调控和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的经验教训;第六章构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新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提出了我国政府主导农村土地流转产生一系列问题的实质在于政府没有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三者关系问题。二是构建了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中政府与市场、社会一个分析框架,并基于新分析框架,提出推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新思路,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本研究认为,政府是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中的重要主体,但不是唯一主体,它需要在与市场、社会的互动中解决问题。因此,为合理有效推动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弥补政府日益凸显的局限,政府应在界分与市场、社会关系的基础上,重塑政府角色,积极转变职能,形成政府与市场、社会有效互动的“倒三角形”治理关系。 此外,由于缺少实证分析的支撑,加上自身的学识和研究水平有限,不能很好的将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中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问题进行更加系统和深刻的阐释。其次,本文所构建的政府与市场、社会一个分析框架,以往学者研究较少,资料相对缺乏。因此,本研究不免会存在逻辑不严谨和论证不周的地方,其结论有待进一步验证。在此,恳请各位专家和学者对本研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笔者将在以后的学术研究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