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民事诉讼过程中,送达对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以及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效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信息化时代来临,将民事电子送达方式融入到送达程序中不仅能够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还能更大程度上促进司法公正。民事电子送达制度在我国发展数年,但在方面立法过于粗略;司法实践中的顽瘴痼疾仍然存在。鉴于此,本文将对我国民事诉讼民事电子送达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从而得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全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民事电子送达的内涵,包括民事电子送达的概念、特征以及具体送达方式。民事电子送达就是:经受送达人同意,凡是通过其能够确认收悉的民事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都称为民事电子送达。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民事电子送达的优势和局限性。民事电子送达作为一种新型的送达方式,具有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等明显优势,但凡事有利就有弊,民事电子送达系统传输文书的风险较大等局限性也制约了其发展。第三部分主要介绍域外民事电子送达制度的考察与借鉴。通过借鉴英国、美国以及德国关于民事电子送达制度方面的举措及经验做法,进一步细化我国民事电子送达制度,解决民事电子送达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困境。第四部分主要介绍民事电子送达在我国的立法现状与存在问题。我国在立法层面已经相继明确了民事电子送达方式的种类、受送达人主观同意的要件和效力等规定。但是立法措施并没有穷尽民事电子送达制度运行过程中所要面临的所有问题,使其在立法上仍然存在适用案件范围、适用程序不明确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也一直为人们所诟病。第五部分主要介绍完善我国民事电子送达制度的建议。从立法上要细化民事电子送达的程序规则,司法实践上要配齐相关措施,确保民事电子送达制度在我国诉讼程序中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