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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需求,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存在的原因,更是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在公共领域的最主要活动内容就是生产公共产品和提供公共服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对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积极回应公众的需求,推进公共服务创新,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为公众提供更公正、更快捷、更有质量的公共服务,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地方政府面临的共同课题。当代中国的民族自治州地方正经历着经济社会的全面转型,进入了一个更为深刻、更为复杂的改革新阶段,少数民族群众日益迫切地要求政府为他们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在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从民族自治地方的视角出发,加强公共服务理论研究,推进公共服务实践创新,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仅是当前我国民族自治州政府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我国民族自治州地方公共行政治道变革的核心内容。对中国民族自治地方州政府的公共服务问题展开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一、二章分析楚雄州社会公共需求和政府公共供给状况,以此确定楚雄州政府公共服务的范围。探讨政府公共服务问题,需要从需求与供给两个方面入手。因此,在论文的第一、二章,根据楚雄州已有的统计数据和笔者深入楚雄州进行抽样调查所得的数据资料,运用公共政策理论和公共产品需求弹性理论,结合民族自治州地方特殊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环境,深入分析楚雄州社会公共需求的现状、变化趋势、特点及原因,探讨楚雄州政府公共供给的现状、不足及原因。通过对楚雄州社会公共需求和政府公共供给状况、特点和原因的分析,为科学确定楚雄州政府公共服务的模式、战略、运行机制和制度等提供依据。
第三章讨论楚雄州政府公共服务的模式与战略。根据上文对楚雄州社会公共需求和政府公共供给情况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提出完善楚雄州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基本思路与原则,可供楚雄州政府选择的公共服务模式与战略,楚雄州政府公共服务的战略重点。这里贯穿一个基本要求,就是紧密结合民族自治州地方的实际,与非民族自治地方相比,楚雄州政府公共服务应选择什么样的模式和战略,确定哪些公共服务是民族自治州政府应重点提供的,哪些是民族自治州政府应超前提供的,以及采取什么供给方式与对策。
第四章讨论楚雄州政府公共服务在实践中的运行机制。重点研究如何在现实中确保州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和公平,需要建立什么样的机制来实现这一目的。政府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效率机制和公平机制两方面。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关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比较成熟的理论和方法,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提出楚雄州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机制,主要包括调整政府间公共服务事权财权的划分、积极稳妥地推进州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建立以社会化为目标的多中心治理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同时,提出完善楚雄州政府公共服务的公平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公共产品的需求表达机制和供给决策参与机制、完善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民族自治州政府的再分配政策机制、建立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基准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重视和加强非主体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的公共服务。
第五章讨论楚雄州政府公共服务的体制和制度保障,以确保州政府公共服务提供的稳定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强化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相关体制和制度,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稳定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论文着重从重新构建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框架和政府职能体系、建立和完善州政府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方面,来完善楚雄州政府公共服务的体制和制度保障。
第六章提出关于加强和改革民族自治地方州政府公共服务的几点结论。在对楚雄州政府公共服务个案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和改革民族自治地方州政府公共服务应考虑的因素、注意的问题和必须处理好的关系。主要包括:应充分考虑民族自治州地方的行政环境对政府公共服务的影响;民族自治地方州政府应正确处理好公共服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注重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制度优势,充分利用行使自治权提高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率;注重研究和分析民族自治州地方社会公共需求的变化及其特点,科学安排民族自治州地方的公共服务;照顾民族自治州政府财政能力与公共服务成本的特殊性,需要上级政府加大对民族自治州政府公共服务领域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调整民族自治州政府与上级政府在公共服务事权、财权上的划分;从民族自治州地方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起“覆盖面广、水平适度、基本保证、部分超前”的具有民族自治地方特色的公共服务模式和公共服务体系。